中年汉图贿法团主席获取翻新工程 判18周
2019-11-18 17:12
一名男子行贿一幢住宅大厦业主立案法团(法团)主席以取得翻新工程,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诉。被告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处入狱18星期。
被告为45岁的吴澐驹,被暂委裁判官吴美华裁定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廉署早前接获竞争事务委员会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位于广东道的兆丰楼,17年6月,该大厦须根据强制验楼计划及强制验窗计划进行相关检验,如有需要则要进行翻新工程。被告于同年12月中到访兆丰楼法团主席游说对方说服其他业主在业主大会上投票拣选与他相关的承建商。被告其后在没有解释下,向法团主席发送一个包含五个橙图像的电话讯息。
被告于17年12月28日再次到访法团主席的办公室,要求她协助令该间与他有关连的公司获委任为该翻新工程的承建商。在法团主席查问下,被告解释该五个橙图像相等于该翻新工程总额5%的佣金。法团主席拒绝接受有关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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