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男导师涉藏伸缩棍雷射笔 准保释守宵禁令

2019-11-18 12:28

50多岁男导师上周五晚疑行经元朗人群聚集地,遭警员截停并搜获伸缩棍、雷射笔等物品,被控在一项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一项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今被押解往屯门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应控方要求押后案件至明年2月10日,期间索取法律意见及化验涉案物品,批准被告保释候查。辩方庭上投诉,被告被带返警署后,惊方在其不自愿且没有解释被捕权利下,要求他拍照作「调查之用」。

署理主任裁判官张洁宜批准被告以现金5000元保释、不准离港、交出旅游证件、每周往警署报到两次,以及守宵禁令。

报称任兴趣班导师的麦梓锋(54岁),被控于本月15日在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行人路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支长10厘米的黑色可伸缩棍、两支各长10及15厘米的黑色镭射笔。他另被指于同日同地管有11个烟饼、两个火机、一卷铁线、一把剪钳、两把剪刀、62粒铁钉、40条胶管、一条约6厘米长的胶管连铁钉、一条铁索带及一樽辣椒水。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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