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罢】DSE男生中环涉藏7瓶易燃液 准保释禁足港岛
2019-11-16 14:21
17岁应届DSE男考生涉嫌在11月14日于中环置地广场外管有一枝镭射笔及7樽易燃液体,他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1月13日再讯,以待索取化验报告及警方进一步调查。钱礼主任裁判官批准他以现金1万元保释外出,期间需要遵守禁足令及宵禁令等保释条件。
17岁男学生王俊杰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王被控于2019年11月14日,在中环毕打街置地广场外的公众地方,无合理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枝镭射笔及7樽易燃液体。
被告王俊杰获准以现金1万港元保释外出,母亲与胞姐需各支付5000元人事担保,即合共1万元人事担保。王期间不得离开香港,需要交出所有旅游证件,需要遵守每晚10时至翌日早上7时的宵禁令,需居住在报称地址并到警署报到,并需禁足整个香港岛范围。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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