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化工厂爆炸 两副省长被处分

2019-11-15 23:03

江苏省副省长费高云和常务副省长樊金龙。网图
江苏省副省长费高云和常务副省长樊金龙。网图

致78人死亡、76人重伤的江苏响水「三·二一」大爆炸事故,近日公布官方调查结果。国务院调查组认定,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为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引发,是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所涉61名公职人员被问责,44名企业和中介机构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江苏省常务副省长樊金龙和副省长费高云,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

今年3月21日,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近20亿元人民币。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倪成良、总经理张勤岳等44人,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污染环境罪、提供虚假文件罪,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党工委书记朱从国、响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孙锋、响水县时任环保局局长温劲松等15名公职人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响水县、盐城市和省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等单位46名公职人员亦被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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