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强奸未成年女学生 山东五旬校长判囚12年

2019-11-15 18:29

该男校长办公室收藏催情药、安全套、验孕棒等物品,还曾因为嫖娼被拘留。示意图/网图
该男校长办公室收藏催情药、安全套、验孕棒等物品,还曾因为嫖娼被拘留。示意图/网图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就一件强奸案进行二审,山东莱芜市一名年逾五旬的吕姓校长,因强奸未成年女学生被判有期徒刑12年。该名男校长不但在办公室收藏催情药、安全套、验孕棒等物品,还曾因为嫖娼被拘留。吕男利用校长身分在校内的教师宿舍多次强奸3名未成年女学生,其中更导致一名女生怀孕流产。

案件指,吕男在2013年至2018年多次利用其校长的身份,通过电话、QQ、微信等方式与多名未成年女学生联系,以发送淫秽讯息、关心等方式引诱或胁迫等手段,于校内、宿舍乃至宾馆内,多次非礼、强奸3名未成年女生。有女学生作证称,吕男曾藉口关心为名向她索要裸照,继而伺机实施非礼行为。

吕男在庭上辩称,在3宗强奸指控中,受害人A与他发生性关系是双方自愿的;而受害人B在录口供时表示遭强奸,惟出庭作证时承认未有发生性行为;至于C则与他存在不正当的关系,属感情纠纷并非强奸。

案件一审时,法庭认定吕男违背妇女意愿,多次强奸受害人的行为证据确凿,遂判处有期徒刑13年;惟吕男不服上诉,案件二审后,最终认定吕男侵害A与C发生性行为属于强奸,而B的性侵害证据不足,不予认定,予以纠正,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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