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学生会会长申禁令 禁警无搜查令下进入校园
2019-11-13 20:18
中文大学学生会今早透过律师团队,向高院申请禁制令、禁制警方没有法庭搜查令下,进入中大校园、案件于今早9时在高院由法官陈嘉信处理。
余若薇资深大律师、杨岳桥大律师、谭俊杰大律师与何俊仁律师代表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会长苏浚锋一人。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会长苏浚锋今早亲自到庭,案件进行非公开指示聆讯。非公开指示聆讯届时约10分钟。
申请人为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会长苏浚锋,建议答辩人为警务处处长联同全体警队。苏浚锋要求法庭裁定警方于10月6日、11月7日、11月11日及11月12日在没有法庭搜查令或合法理由进入中大校园范围,并在没有合法理由下在中大校园范围内发射人群管理特别用途车(俗称「水炮车)、催泪弹及橡胶子弹等。
申请方希望法庭批出此司法覆核案的许可,批出临时禁制令禁止警方在没有搜查令或校方批准下进入中大校园范围。案件押后至下午5时30分开庭。
余若薇资深大律师陈词时指,没有证据显示中大校园范围内在警方到场前有任何破坏和平的事件发生,而即使中大校园内有集会发生,亦应由校方先行解决。余指出警方昨在中大发射1567枚催泪弹及蓝色催泪水,不少在场学生受伤,中大教师工会亦致函法庭希望获批此禁制令,以释除中文大学员工发学生的疑虑。余指中大二号桥属公众地方,申请方现时申请的禁制令主要保障中大校园范围,如法官不颁布禁制令或会变相给予警方滥权的特许,发出警察入侵校园属合理的错误信息,只怕将来或会造成极大伤亡。
孙靖乾资深大律师则指,警方昨日因中大生涉嫌向吐露港公路扔杂物而导致交通瘫痪,警方到中大二号桥作出调查、维持秩序并与学生进行谈判,但中大学生则用尽一切暴行如投掷汽油弹来对付警方,警方只是使用合比例的武力作镇压。孙指当警察需进入中大执法时便需经过二号桥,警察亦是预防有更多汽油弹在吐露港公路投掷。孙亦指1567枚催泪弹是昨日警方整天发射催泪弹的数目,相信在中大范围所发射的催泪弹数目超过100枚。
陈嘉信法官现把案押后20分钟,以待考虑裁决。
入禀状指中文大学校园范围由中大管有,更重要的是中大对于无数中大生来说是其第二家园,警方在没有法庭搜查令或合法理由进入中大校园范围,并发射水炮车、催泪弹及橡胶子弹的决定,属于非法侵犯入私有校舍,违反《基本法》第29条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14条。
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会长苏浚锋(申请方)由余若薇资深大律师代表,警务处处长(答辩方)则由孙靖乾资深大律师代表。
法庭记者:徐晓伊、刘晓曦
建立时间 08:35
更新时间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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