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外4行政级人员串谋使用假文书罪成 1人判服务令3人判感化

2019-11-07 12:41

判首被告接受160小时社会服务令,其馀三名被告须履行12个月感化令。 资料图片
判首被告接受160小时社会服务令,其馀三名被告须履行12个月感化令。 资料图片

中国海外4名行政级人员,涉嫌为平息一宗投诉而制造虚假文件,各被控串谋使用虚假文书副本。4人先后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裁判官今检閲感化官报告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后,判首被告接受160小时社会服务令,其馀3名被告须履行12个月感化令。

辩方求情指,4人已坦言是愚蠢犯案,尤其第三及第四被告在首次提堂时已承认控罪。第四被告更是主动向廉署举报而揭发事件。

本案原有5名被告,首4名被告在案发时均为中国海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海外)的员工,分别为林彦桥(42岁,总物业经理)、朴丽莉(38岁,物业经理)、罗颖恩(33岁,高级物业主任)及其丈夫徐志豪(35岁,前物业主任)。

第五被告为利是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兼股东李大群(44岁),他早前已准自签1000元、守行为12个月。

5人均被控一项串谋使用虚假文书副本罪,而林另控一项使用虚假文书副本罪。

案情指,徐于2015年9月获擢升为物业主任,但该职位须拥有至少3年的物业管理经验,而他当时只有25个月的经验。翌年渔护署接获投诉,指徐并不合资格晋升主任。惟当时林向徐妻指可以「造」一份文件显示徐曾在另一间公司仼职,数天后朴将涉案的假信件的副本传送给徐。其后廉署揭发徐的履历中,一份工作证明显示他曾受聘于大中华逾7个月,但该公司确认未曾聘用任何全职员工。

记者:黄雅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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