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法院裁定政府向背包客徵入息税不合法
2019-10-30 22:44
澳洲在2017年起对两类工作假期签证入境背包客的所有收入,徵收百分之十五被人称为「背包客税」的税款。法庭周三裁定,这项徵税违反与一些国家达成的相关税务协议。当地传媒表示,约有75000名被徵税的背包客可能获得退税。
英国女游客阿迪(Catherine Addy)2016年在雪梨任职女侍应,她不满须缴付「背包客税」。国际税务公司Taxback.com代表她入禀法院挑战此税项。
布里斯班一间法院周三裁定,根据澳洲与英、美、德、芬兰、智利、日本、挪威及土耳其八国达成的税务协议,在417或462入境签证种类下,阿迪不应被徵收「背包客税」。有关税务协议要求澳洲对外国人与本国人采取同样徵税标准,而澳洲公民每年收入多于18200澳元(约97800港元)才需缴入息税。法宫洛根宣判时表示,澳洲的「背包客税」是基于国籍的伪装歧视行为。
澳洲税务局表示,他们现正考虑是否上诉,并指这项裁决只影响少数工作假期签证人士。Taxback.com行政总裁默菲对澳洲广播公司(ABC)说:「我们认为,非常明显地,此项在2016年推出的税项歧视外国工人,同时违反数项国际税务协议。
每年约有15万名外国旅客持工作假期签证入境,当中许多人在农场或餐饮业工作。政府最初考虑徵收百分之三十二点五「背包客税」,但引起当地农民不满,他们需要工作假期劳工解决季节性劳动力需求。
澳洲广播公司估计,根据法院周三的裁决,约有75000名背包客可能会获得退税,款项达亿计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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