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若无事先警告强扯记者面罩不理想 法例无赋予特权或豁免

2019-10-28 18:07

九龙区大批示威者昨日堵路破坏纵火。资料图片
九龙区大批示威者昨日堵路破坏纵火。资料图片

香港电台一名摄影师昨晚在旺角采访冲突期间,被警员强行扯下面罩。警方举行记者会,警方指,如警员没有事先要求下强行扯下记者面罩绝不理想。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表示,《禁蒙面法》并无赋予任何人特权或豁免,警员有权截查任何可疑人士,法例当中只是提供了3个免责条款。

谢振中引述法律中的「免责辩护」,指「该人当时身处有关集结、集会或游行,正在从事某专业或受雇工作,并于正在作出与该专业或受雇工作相关的作为或活动时,为了该人的人身安全,而使用有关蒙面物品」。免责辩护容许记者进行符合记者身份采访工作,但不代表有特权不受截查,只是不会因为戴有蒙面物品被起诉。

谢振中指,根据法例,警员需要要求被截查人士脱下面罩,如果不配合就作出警告,警员才可使用武力扯下面罩。如果警员无警告便扯下,做法肯定是不理想,但有关片段未能提供事前情况,不能断定警员有否作出要求。他又指看不到原因警员为何要阻拦一名身穿反光衣、佩戴标示记者头盔的记者。

他又指,记者若有不满可以去投诉警察课投诉,警方会公平公正处理。

建立时间:1745
更新时间:1807

九龙区大批示威者昨日堵路破坏纵火。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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