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连侬墙拳殴青年13次 的士司机判囚5个月2周

2019-10-25 17:19

黄坚海在九龙湾撕连侬墙拳殴青年判囚。 资料图片
黄坚海在九龙湾撕连侬墙拳殴青年判囚。 资料图片

46岁的士司机涉嫌于7月11日凌晨时分在淘大花园「连侬墙」与在场市民发生争执,先后拳击一名六旬老人及连殴36岁青年达13次。他被控两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今在观塘法院承认控罪,裁判官指即使情绪受示威堵路影响,亦不能在街上当途人为泄愤的工具,判他即时监禁5个月2星期。

案情指,被告黄坚海在当日凌晨零时途经东九龙文化中心地盘外时,因撕下「连侬墙」上便条贴的保护胶,遭附近约15名市民包围,双方发生争执。黄先用右手拳击六旬翁李真光的脸部,再先后13次拳击及推向36岁男子麦世杰致跌倒。

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绮薇要求观看事发的影片,庭上所播放的两段影片中均清楚拍摄被告先后向李及麦挥拳。徐官指案件并非涉及单一的动作,而是连番挥拳,甚至多次拳击麦的头部。她又指,麦伤无大碍实属万幸,醉酒闹事并不是一个求情理由,故即时监禁是唯一合适的刑罚。在考虑到被告背景及认罪减刑后,两项控罪共判即时监禁5个月2星期。

辩方指,黄任职的士司机,原本收入已不高,近期因为多区发生示威堵路,引致生意下降,甚至需向行家借钱。事发当日他途径该「连侬墙」时,由于有市民聚集令他联想到示威堵路,因情绪波动而醉酒闹事,事后感到有悔意。

控罪指,他于7月11日在牛头角东九龙文化中心地盘外袭击男子李真光及麦世杰。

记者:黄雅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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