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担保人借1100万元 盛品儒及Lollab遭入禀追讨
2019-10-23 14:45
前亚洲电视执行董事盛品儒昨遭某投资公司入禀高等法院作民事申索,指盛品儒作为Lollab公司的担保人,让Lollab成功借贷1100万港元。投资公司现向Lollab及盛品儒追讨贷款连利息及讼费。
原告为鹏成投资有限公司(SUCCESS EAGLE INVESTMENT LIMITED),被告为Lollab Limited及盛品儒。
入禀状指鹏成投资有限公司在2019年9月1日与Lollab Limited签订贷款协议,Lollab Limited向鹏成投资有限公司借贷1100万港元,盛品儒则为Lollab的贷款担保人。由9月1日至9月16日的贷款利息则为年利率20厘,估计总额为$96,438元,而由9月17日的贷款利息则为年利率30厘,有关利息有待计算。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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