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盘】法院无意加快处理反修例案件
2019-10-23 10:45
反修例示威引发的骚乱,至今未有平息,并导致二千多人被捕。建制中人多番要求法庭加快审理反修例案。经民联议员梁美芬更以英国处理二○一一年骚乱的手法为例,指英国当时就安排各级法院全天候运作,优先及集中审理骚乱相关案件。她认为示威者被定罪,即可以明确向社会重申违法行为的法律代价,彰显法治;司法程序早日结束亦有助社会复和。
梁美芬认为,香港社会实在受不了有关审讯再拖五年、十年,还不知道法庭判决是甚么,香港社会急需要法庭在不同情况的终审裁决让整个社会见到香港的法治底綫,也需要法庭判决让社会清楚知道违法行为的后果,以阻吓无知的人不再犯法,悬崖勒马,不要泥足深陷。
不过,法庭似乎无意加快反修例案的审判步伐。司法机构昨天就对于此一呼吁作出回应,强调法治是香港社会的基石。在执行司法工作维护法治时,香港法庭会独立并严格地依法行使司法权。「法庭在审理案件时,一向致力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和判决,以及诉讼各方的合法权利依法获得全面的保障。」
声明又详细讲述现时法院处理刑事案的步骤,指被告人被控以刑事罪行后,案件首先会由裁判法院处理。大部分案件在首度提堂时,控方会请求毋须答辩,即请求法庭不要求被告人就控罪作出认罪或不认罪的答辩。这通常是由于控辩双方仍未就审讯准备就绪,并需要更多时间预备案件,例如要进一步调查、蒐证或索取法律意见。未进行答辩的案件会押后再行提讯,直至案件可听取答辩,以及控辩双方通知法庭案件已准备就绪,可在裁判法院、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讼法庭进行审讯。
刑事案件由首度在裁判法院提堂至审讯之间实际所需的时间是因应个别案件而有所不同,主要是视乎控辩双方预备审讯所需的时间;当中须顾及所有相关因素,例如案件的复杂程度、涉案被告人人数、事实证人或专家证人人数,以及处理任何当值律师或法律援助申请所需的时间。而预计审讯所需日数、代表律师或大律师的「有空档期」,和法庭本身的排期情况亦会影响所需时间。「司法机构一向致力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迅速和有效地处理案件,并确保案件严格依据法律获得公平处理。」
此一回覆,显示司法机构无意改善目前的做法。在司法独立的原则下,这亦是香港社会必须承受的代价。(杜良谋)
全文刊于2019年10月23日《星岛日报》「大棋盘」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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