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地铁摸两女胸上海男判囚半年 首宗「咸猪手」入刑案
2019-10-16 07:46
上海市一名男子早前因在地铁内猥亵女性,昨天被判刑六个月,成为首宗因「咸猪手」被判入刑的案件。主审法官丁德宏表示,「希望该案的判决结果能够对在公共交通枢纽内,有类似行为的人,起到震慑作用。「
案件称,被告人王某今年七月在上海地铁车厢内,紧贴坐在一名未成年女子旁边,不断用搭在右臂的左手触摸该名女子的胸部。随后他又用同样方法侵犯另一名女子,在该女子喝斥制止后被送至当地公安机关审查。
法院称,王某利用地铁车厢相对拥挤,不易避让、女性羞于启齿等客观条件,故意侵犯女性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并对公共交通秩序造成滋扰,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故将其判刑六个月。
检察院介绍,近年上海市对公共交通领域的性骚扰案基本只作行政处罚,导致「有心人」反覆作案。上海首次将轨道交通猥亵问题纳入刑罚,为该领域刑事打击填补了空白。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齐林表示,「咸猪手」案入刑,表明司法机关注意到这种不能用批评教育、治安处罚了事的行为,存在恶劣情节,故移送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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