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业强表示对政府引用《土地收回条例》有保留

2019-10-15 16:12

乡议局主席刘业强。资料图片
乡议局主席刘业强。资料图片

乡议局主席刘业强表示,对政府加强引用《土地收回条例》发展有保留,希望公道处理、有商有量,以及应顾及原有业权时有人利益,强调支持发展新界。

刘业强认为在现有机制下,土地持有人并无议价能力,又指如果政府收回农地建屋,就要不应再以农地价值计算地价。

因反对修订《逃犯条例》引发的冲突持续,他指,若无太大影响,区议会应按原定日子进行,民怨不应以暴力表达诉求,和平才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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