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涉企图强奸14岁师妹 曾致歉:控制唔到
2019-10-02 17:09
三年前开学日,当年刚升读中五的18岁男学生受同校心仪师妹邀请,和其馀4名男友人下课后到家中嬉戏。男学生涉嫌趁其他同学离开单位后,将女同学推倒在床上,并取出自己阳具,隔著内裤接触事主下体,期间事主挣扎力保自己内裤不被脱下。男生又涉嫌企图将阳具放入事主口中和胸口,以及亲吻她的嘴和胸脯。当时电话突然响起,事主有机会推开对方逃过一劫。现年21岁的男学生否认一项企图强奸罪和一项对年龄16岁以下的女童作出非礼罪,今在高等法院受审。被告警诫下曾指事主是自愿的。
根据控方案情,现年21岁的陈展康于2016年9月1日,获当年14岁的事主邀请,下课后跟其馀4名同校男友人到事主位于小西湾的寓所内玩耍。前一天被告曾对事主透过手机短讯表白。
一行5人约下午1时许下课,尚有一名已毕业的友人则表示会稍后加入,于是5人先到事主主家中玩耍。大约4时许,同行3名友人因未完成所有作业,先打道回府,遗下被告和事主单独在寓所内。被告趁事主进入睡房更衣时,将她推倒在床上,并骑住她,又掀起对方的连身裙和推开胸围。事主挣扎,要求被告停手但不果。被告继续亲吻事主的嘴和胸脯,然后拉开裤鍊,掏出阳具。被告又企图扯下事主内裤,但不成功,被告只将阳具隔著触碰对方下体,之后又企图把阳具放入事主口中和胸口。
最后一名友人恰巧这时候致电被告询问约会地点。事主趁被告电话响起,打他推开。事主和被告收拾好后,开门迎接最后一名友人。三人逗留至下午5点左右离开。事主意职到被告当时想「扮无嘢」,而且不想另一人知道自己被侵犯,便与被告一起「扮无嘢」。
事后被告曾透过电话信息对事主致歉,因为当时「控制唔到,太唔理性」,又承诺不会再犯,但是最终决定向社工告发被告。
现年17岁刚升读大学的女事主,在警方录影会面中承认自己只与被告和其馀7名相熟的中学师兄以「兄妹」相称,惟经辩方盘问后,事主承认当时暗恋被告,两人自15年初相职曾开有关性的笑话,但事主坚持从没和被告讨论感情事宜。2人在2015年被告加入领袖生队伍后,变得更加熟络。
辩方盘问事主,她和被告当时是否已发展成「小情侣」,或希望进一步了解对方的关系。事主否认,因为她并不知悉被告是否有同感,但她承认曾对被告表白。
事主又承认,自2015年9月2人变得相熟后,曾在学校内问被告:「你想唔想搞嘢?」然后同晚2人延续话题。被告曾发短讯给事主:「我唔介意帮你破处㗎。」事主回覆:「作想嘅话我倒无所谓。」又谓这是「女人的天职」,事主补充当时只是不希望遭被告以为她开不起玩笑,才作有关回应。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3:22
更新时间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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