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夫串谋警员助扫黄判囚20个月 官惊讶控方无足够呈堂证据起诉涉案警

2019-09-20 16:04

首被告章逸星(左)、次被告陈肇其(右)。资料图片
首被告章逸星(左)、次被告陈肇其(右)。资料图片

2名马夫涉嫌在16年至17年期间,在湾仔经营「一楼一凤」生意,其中一人接受调查期间「自爆」曾答应与警方「合作」,每月交出指定数目的内地妓女方便警员「交差」。他早前承认串谋妨碍司法公正及依靠妓女维生共3罪,今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囚20个月。

判刑后裁判官问及控方会否起诉涉案警员,主控官坦言,目前调查尚未有充足可呈堂的证据支持控罪,而且本案控方最主要依赖的是被告的警诫供词。裁判官对控方回应感到惊讶。

裁判官斥34岁任职食肆水吧的被告章逸星干犯的罪行案情严重,被告经营卖淫生意为时年半,案中担任主导角色,又滥用警方执法程序。

辩方曾投诉,控方前年拘捕被告,但今年6月才正式落案起诉他,导致他长时间感到紧张。惟裁判官考虑到搜证内容庞大,不涉及延迟起诉。

案发前年年末,廉署人员放蛇光顾湾仔富士大厦2间凤楼,调查发现在每次生意中,被告均会收取100至150元不等的佣金。期后被告在警诫下承认,于16年5月曾跟一名男警员达成协议,在每月扫黄日交出4至5名妓女给警方拘捕。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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