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指难建社会信任 《人民日报》海外版:蒙面法立法势在必行

2019-09-18 12:42

不少示威者都戴上口罩蒙面,保护自己。资料图片
不少示威者都戴上口罩蒙面,保护自己。资料图片

《逃犯条例》修订风波不绝,三个多月来爆发多场冲突,不少示威者都戴上口罩蒙面,保护自己。《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一篇「拒绝蒙面,香港『要脸』」的文章,指为确保游行示威正常进行,不走上邪路,参考其他国家和城市做法,订立「蒙面法」,指立法势在必行。

文章指,从三年多前的旺角暴乱以来,特区政府就在研究禁止蒙面游行示威,「这一次,希望特区政府不再犹豫,当断则断,也希望香港社会各界痛定思痛,形成共识。」

文章提到,几天前,在淘大商场附近,有蒙面黑衣人因为被市民揭面罩,指「暴徒就是怕见光此前,香港社会要求设立『禁蒙面法』的呼声越来越高。」

文章称,暴力旷日持久,「暴徒之所以在袭警或打砸公共设施时异常『勇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蒙面可当『护身符』,令警方取证更困难,使暴徒施暴时胆子更大,更加肆无忌惮。」

文章指:「蒙不蒙面,当下就是界定合理诉求与暴力行径的一个标准。合法游行示威,提出正常诉求,是可以落落大方,不惧见光的。其实,早有香港市民喊出『尽快订立禁蒙面法,保障和平集会权利!』蒙面不除,社会信任难以建立。换句话说,暴力之害,不仅在于打砸破坏,也在一定程度上侵蚀了普通市民的合法权利。」

文章指出,法国、德国在内的欧洲十几国早已订立禁蒙面法,前些天美国波特兰市就逮捕了不少穿黑衣戴口罩的极端示威者。香港的游行示威频次在全世界的城市中名列前茅,为确保这类游行示威正常进行,不走上邪路,参考其他国家和城市做法,立法势在必行。这也不涉及限制个人正当的穿戴自由,而是要维护公共安全和他人的游行自由,是遏制街头暴力愈演愈烈之必要的预防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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