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冲突】涉毁坏交通灯官将招认纪录在案 两被告投诉遭警不当对待

2019-09-17 15:51

首被告辛惠霖(左);次被告王润琦(右)。 叶君怡摄
首被告辛惠霖(左);次被告王润琦(右)。 叶君怡摄

有网民于8月5日发起全港大罢工及七区集会,惟演变成多区冲突,两男疑于凌晨时分破坏交通灯电榄被控一项刑事毁坏罪,今于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暂毋须答辩,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1月13日获准,以等待政府化验所报告及进一步法律意见。辩方申请更改往警署报到的次数、地点及时间,冀剔除宵禁令,惟裁判官考虑有关案发时间及性质后,只准两人更改报到时间及地点,并就招认事宜纪录在案。

27岁装修工人辛惠霖及30岁设计师王润琦同被控于上月5日在新界大围狮子山隧道,与大埔道大围段之十字路口,无合法辩解而损毁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交通灯电榄,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会否被损坏。

辩方称因工作及社交关系,故申请改至逢星期二、四晚上8至11时往警署报到,辛另申请改往黄大仙警署报到。辩方续称因无证据显示本案牵涉示威活动或警民冲突,辛及王同属成年人,有正当职业,故冀剔除每晚11至7时的宵禁令,惟遭裁判官拒绝,并获准逢星期一、三及五晚上8至11晚往就近警署报到。

辩方续称因警方在进行录影会面时有不当行为,致有人于警诫下招认,届时将争议有关证据能否呈堂。代表王的大状李立勤更称已就此事向警察投诉课投诉。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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