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释法游行】吴文远两项煸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成 判监14日缓刑一年

2019-09-11 11:32

吴文远等8人被控非法集结、煽惑他人扰乱公众秩序、袭警等罪。
吴文远等8人被控非法集结、煽惑他人扰乱公众秩序、袭警等罪。

社民连主席吴文远、大专政改关注组成员叶志衍及卢德昌等9人于16年11月,参与「反释法」游行后,涉嫌在中联办门外冲击警方防线,事后被控非法集结、煽惑他人扰乱公众秩序、袭警等罪。除了最年长的68岁被告周树荣获裁定脱罪,其馀8人均先后承认控罪和被裁定罪成。裁判官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听取各被告进一步求情后判刑。裁判官黄雅茵判处3人包括吴文远,前岭南大学学生会会长郑沛伦和林朗彦入狱两周缓刑一年,其馀被告被判60至100小时社会服务令不等。吴文远表示会就定罪申请上诉,就刑期上诉方面则尚要跟律师团队商讨。

黄官指吴文远的煽惑行为对公众影响轻,呼吁对象不多,且没有人命伤亡或财物损失,虽有人事后拉扯对方但这并非吴文远所预见得到。

至于郑沛伦和林朗彦所干犯的非法集结,黄官表明一般而言罚款或社会服务令并不合适,而且林朗彦更有同类型案底,但念及两人案发时年轻,事件没有导致伤亡或财物损失,接纳以缓刑方式处理本案。

叶志衍、陈文威分别被处以100小时和6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叶只是摇动铁马,犯案时间短,而警方可以徒手便制止他。两人的行为均没有导致伤亡或财物损失。而馀下三人卢德昌、周嘉发、林淳轩分别被处以100小时、100小时和8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

8名罪成的被告分别为吴文远、叶志衍、陈文威、卢德昌、周嘉发、林淳轩,郑沛伦及林朗彦,他们共面对九项控罪。控罪包括煽惑他人扰乱公众秩序,煸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参与非法集结罪,阻差办公等等。

辩方在吴文远求情陈辞中提到,法庭是基于吴跨过铁马后呼吁他人作同一行为,裁定他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成。他犯案仅出于之前曾企在栏杆上。辩方又提醒案发至今逾三年,法庭切勿将近期社会气氛纳入量刑因素之一。

至于叶志衍、陈文威,两人均获感化官分别建议进行80至160小时,以及少于8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虽陈文威曾触犯港铁附例,但性质跟本案不同。辩方续指,叶之所以被控阻差办公,因为当时他见到吴文远跌倒在地,犯案是出于对吴文远的关心。

卢德昌求情指现已深感后悔,他的社会服务令报告虽指其身体不宜执行有关命令,但医生指他的病情未至于要进行手术来诊治。卢认为一些较简单的工作例如执书,捡垃圾等是无问题的。

周嘉发求情希望法庭处以社会服务令,而岭南大学前学生会会长郑沛伦获其母校校长郑国汉等4人撰写求情信,信中赞美郑沛伦有卓越的领导才能,具责任心,且热心助人。

林淳轩则在求情中表示自己早已认罪,深感后悔,现为神学学士生,已预备攻读硕士学位。他2017年起已离开一切政治活动,现专注学业,因此重犯机会低。感化官又提到他犯案时,并不知道会有煽惑的效果。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102
更新时间:1132

吴文远,郑沛伦和林朗彦入狱两周缓刑一年,其馀被告被判60至100小时社会服务令不等。
吴文远,郑沛伦和林朗彦入狱两周缓刑一年,其馀被告被判60至100小时社会服务令不等。
吴文远,郑沛伦和林朗彦入狱两周缓刑一年,其馀被告被判60至100小时社会服务令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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