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管局宣布,为进一步扩大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下称合格境外投资者)的投资额度限制。
自2002年实施QFII制度、2011年实施RQFII制度以来,来自全球31个国家和地区,超过400家机构投资者通过此渠道投资中国金融市场。
多年来,外管局一直坚持在有效防范风险前提下,积极主动推进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持续推动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外汇管理改革,已于2018年取消相关汇兑限制。此次全面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是外管局在合格境外投资者外汇管理领域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
外管局表示,此次取消合格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度限制时,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限制也一并取消。今后,具备资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只须进行登记即可自主汇入资金开展符合规定的证券投资,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金融市场的便利性将再次大幅提升,中国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也将更好、更广泛地被国际市场接受。
下一步,外管局将继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不断采取有力措施扩大对外开放,支持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市场,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程度。同时,在开放中适应开放,切实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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