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休班警配备伸缩警棍 警方称要执法时表露身份

2019-09-10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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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为配合处理反修例示威,已经批准向休班警务人员发放伸缩警棍,以便于休班期间执行警察职务,措施会在一个月后检讨。警方行动部高级警司汪威逊在记者会解释,发放警棍不是新事物,现时刑侦警员都会24小时配枪,警方配合行动需要不时检讨,引入或更换合适装备。

汪威逊引用香港法例232章《警队条例》21条,休班警员有需要执行职务时会视作执勤,当有需要执法时会表露身份,是否需要使用警棍要视乎情况。根据守则指引及警察通例,警员使用前要尽可能作出警告,当达到目的要立即停止。汪威逊指,任何便装警员就算是休班,在接触市民及执行警权时在可行情况下要出示委任证。

汪威逊指,警员使用警棍后需要作出纪录当时为何提升使用武力。他相信,一旦有警员拿出警棍,今时今日市民都会见到,不相信警员拿出警棍后却不使用。警棍并非给警员「傍身」,而是社会周围也出现违法情况,不时有不同意见人士对立,如果有休班警员阻止,可令社会更安全,看不到有情况会导致社会人心惶惶。

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指,休班警员日常遇到身边有事情发生就义不容辞去做,例如落海救人、协助捉贼,不会因正值休班而转身离开。江永祥指,如果有人进行违法行为,警员在情况容许下才能出示委任证,如果捉贼时贼人继续反抗,该警员要等到增援才可以展示委任证。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解释,休班警就算用手制服疑犯都是使用武力,不会因多了警棍而不同,任何警员使用武力必须作出纪录。应该反问社会为何这么暴力,令警方要给予警员多一支警棍。他说,休班警员在使用武力时,就等于执勤,他要为使用武力负责,使用警棍要作出记录。

警方指,过去3个月,示威者在不同暴力活动升级,袭击警署、破坏设施甚至投掷汽油弹、纵火,公共安全构成威胁,警员需要添置适当装备,紧急时有效直接保护市民安全。

建立时间:1624
更新时间: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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