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城劫案】17岁起犯案有41项案底 被告何东成认罪感后悔

2019-09-03 12:35

被告何东成事发后被警方拘捕。资料图片
被告何东成事发后被警方拘捕。资料图片

曾被称为香港「六大贼王」及「十大重犯」之一的何东成,去年五月底在尖沙嘴海港城太子珠宝钟表仅用螺丝批打破玻璃陈列柜,劫掠价值近550万元的珠宝,当中包括钻石戒指、钻石手镯、钻石颈鍊及原粒钻石。何东成今于高等法院承认一项抢劫罪,金贝理法官把案押后至11月19日判刑,以便控辩双方弄清楚被告在假释出狱后违反监管令犯案的后果,被告期间需还押候判。

控方指被告何东成(62岁)自17岁起便陆续犯案,至今共有多达41项案底,当中包括误杀、拒捕而使用枪械、抢劫、盗窃、入屋犯法罪。何被判37年监禁后本预计于2018年出狱,惟在监狱中表现良好的何被获准提早释放,出狱后在惩教署管理的宿舍居住,并继续接受监管令直至2018年7月,但何则在2018年5月因投资生意失败及赌博欠债问题而连同他人在案发地点打劫钻石珠宝,故何是在监管令仍有效的情况下犯案。

辩方律师为被告何东成求情时表示,何成长于破碎家庭,没有父母教育下接触不良份子,才会接二连三地犯下劫案。何在劫掠涉案珠宝首饰后因深感后悔而与教会朋友倾诉,最终把涉案珠宝全数交还警方及自首。何在狱中努力不懈地学习,最终获得商学系大学学位,假释后获生意机会而投资,但生意失败而赌博成瘾,欠债近550万元,才会考虑犯下此案,辩方亦相信何继此案后不会再犯案。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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