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邱文劲机场示威被控暴动罪 保释候讯不得离港需宵禁

2019-08-31 11:55

邱文劲以现金10000元保释候讯,不得离开香港,遵守宵禁令和每周3次到警署报到。
邱文劲以现金10000元保释候讯,不得离开香港,遵守宵禁令和每周3次到警署报到。

大批示威者于本月13至14日在香港国际机场集结抗议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工作,当晚沙田区议员陈国强前议员助理、马鞍山市中心社区主任邱文劲涉嫌在现场参与暴力示威活动和推撞一名正在疏导教护员的警员,被控一项暴动罪和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提讯,被告毋须答辩,裁判官应控方申请将案押后至10月28日再讯,准许邱文劲以现金10000元保释候讯,不得离开香港,遵守宵禁令和每周3次到警署报到。

邱文劲获准保释后在庭外表示,自己是在机场参与示威活动而被起诉暴动罪的第一人,指责特首林郑月娥制造白色恐怖。

31岁被告邱文劲被控于本月13日在香港国际机场1号客运大楼第八层,联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士参与暴动。他亦涉嫌于同一场合非法及恶意对警务人员黄耀华的身体加以恶意伤害。

控方不要求被告答辩,但反对被告保释。根据控方案情,事主黄耀华是一名警务人员,当时正在疏通道路协助救护员进入现场,期间被多人推撞且有人企图夺去其手上的圆盾。事主最后需拔枪警示示威者平息混乱。

警方又在被告报称的寓所内搜出大量近期暴力示威者所使用的物品,包括俗称「猪嘴」的防毒面罩、眼罩、头盔、行山杖等等,显然不是作个人使用。网上亦流传被告当日在机场的自拍照和影片,片段中拍摄到被告疑似教导其他示威者使用工具以遮盖容貌。被告亦被发现透过其社交媒体平台,呼吁其他人支持机场集会活动。

被告透过刘伟聪大律师申请保释,并解释被告身为社区主任,有责任保障市民参与和平示威活动的安全。在被告寓所中所检获的工具,既可伤人也可以作自卫之用。辩方又回应控方从网上摘取的讯息和影片截图,根据控方从「废青暴行录」和「死四眼想谋杀吖」指证被告,但现阶段未能核实被告身分之外,影片只显示现场有许多人有动作,没有解释动作的前因后果。而且被告的社交媒体上并没有呼吁市民使用暴力,或不惜一切手段。案发日高等法院尚未颁发禁制令,市民没有被禁止去机场发表意见。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0:57
更新时间:11:55

31岁被告邱文劲需每周3次到警署报到。
31岁被告邱文劲需每周3次到警署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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