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6.21围警总】涉煽惑非法集结等罪 黄之锋周庭准保释林朗彦不知被控
2019-08-30 18:18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及成员周庭今晨前后在前往海怡半岛地铁站途中和家中遭「O记」拘捕,涉嫌参与6月21日围警总事件,随后连同香港众志主席林朗彦一同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与周再被加控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案件即日下午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惟林朗彦因于本年8月28日已离港,故今未有到庭。黄与周获准以现金1万元保释外出,除了特定时间能出国参与活动外,不能离港,亦须遵守宵禁令,每星期两次到所属警署报到,并且不得踏入警察总部一带。案件押后至11月8日再讯。
黄之锋今由大律师谭俊杰作代表,谭大状指黄之锋于9月3日至5日须到台湾参与研讨会,9月8日至22日则到德国柏林发表演说后,再到美国纽约接受杂志访问。
周庭则由律师文浩正作代表,文律师透露周庭于9月12日到23日亦须前往美国纽约参与会议,二人遂要求在上述时间内离港,获主任裁判官钱礼批准。
而次被告林朗彦因在不知自己被落案检控而于早前已离港,现先被落案再拘捕。
首被告为22岁黄之锋,次被告为25岁林朗彦,第三被告为22岁周庭,同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控罪指3人于本年6月21日在夏悫道,非法煽惑夏悫道的在场人士在无合法权限或无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或继续参与一个未经批准集结。
黄之锋单独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指他于6月21日在警察总部正门外组织未经批准集结。
黄之锋和周庭同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指二人于6月21日在警察总部正门外明知而参与或继续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法庭记者:陈紫君
建立时间15:57
更新时间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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