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小巴非礼】男警长准保释押10月审 女事主将屏风后作供

2019-08-30 10:56

被告林忠榕。 叶君怡摄
被告林忠榕。 叶君怡摄

54岁男警长涉嫌于本年5月初,在小巴上伸手胸袭前座女子,被控一项非礼罪。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否认有关控罪。控方指届时将传召3名证人,并爲事主申请屏风及特别通道获准。辩方将传召事主、事主爸爸以及一名独立证人,而事主爸爸案发时坐在事主旁边,或会提供一定程度上可信之证供。控辩双方均对被告身分无争议。裁判官下令将案件押后至10月21日开审,期间被告准以2000元保释。

被告林忠榕被控于本年5月3日在一辆前往荃湾青山公路青龙头方向的小巴上,猥亵侵犯女子X。

法庭记者:叶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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