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民主派要求视察新屋岭扣留中心 释除公众疑虑
2019-08-29 20:54
8月11日有54人因参与示威活动被捕,送往新屋岭扣留中心,当中31人送院,6人骨折,仅1人在拘捕现场即时送院,警方被指故意拖延伤者就医及在中心内施暴,甚至性侵女示威者。24名民主派议员联署去信警务处处长卢伟聪,要求警方尽快安排议员及传媒视察新屋岭扣留中心。
信中指,警方曾表示因新屋岭扣留中心较大,有充足设施应付大批被捕人士,惟到场的义务律师指,中心设备明显不足,质疑警方故意拖延法律探访。整个拘留所亦没有摄录设备,无法保障被捕人权益。
民主派强烈要求警方开诚布公,正面回应公众疑虑,尽快安排议员及传媒视察扣留中心,了解中心设施及运作;并要求警方停止将被捕人送往该设备不足的中心。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昨日在警方记者会澄清指,有53人在被捕后送往新屋岭,当中有39人成功与律师会面,其中36人在律师陪同下进行警诫,并有9人曾与律师见面多于一次。他续指,当日有3组律师曾到场,并指他们代表大数目的被捕者,其中两组曾与被捕者会面,而一组律师则已离开。他又指,新屋岭有多于一间律师房,并指律师在当日最初单独会见被捕者,其后在律师提出要求,以及被捕者同意下,改以小组形式会见。
支援科警司戚夏瑜表示,一般而言,CCTV拍摄范围是整体通道,不会有CCTV拍摄面见室、羁留搜查室及淋浴地方,而新屋岭作为短途羁留设施,并没有CCTV拍摄以上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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