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男店主肥又矮又样衰 精神分裂妇淋泼镪水还押候判
2019-08-29 12:50
26岁患精神分裂的无业女子去年涉两度戴上口罩到深水埗钦州街西九龙中心七楼,向一名与她素未谋面的水晶饰物店男店主淋泼镪水,事后逃离现场。女被告指是因为店主「又老,又肥,又矮,又样衰」而向他淋镪水,今于高等法院承认一项有意图淋泼腐蚀性液体罪及一项意图造成身体严重伤害而企图淋泼腐蚀性液体罪,杜丽冰法官把案押后至9月2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背景被告及精神科报告,期间被告需还押候判。
26岁被告吴丽芳首先于2018年4月12日晚上近8时,全身穿上黑色衣物,带上黑色口罩及手持黑色环保袋进入涉案店铺,突然取出袋内玻璃樽向56岁男店主林成业(译音)面部淋泼镪水,令林的面部感到灼热及疼痛,被告见状继续向林的面部淋泼镪水后在林的追赶下逃去。林到洗手间以水清洗面部后其眼部亦维持灼热感,回到店铺后更发现被淋泼镪水的衣服正释出烟雾,合理怀疑液体是腐蚀性液体后报警处理。林送院后证实眼上皮、眼角膜及眼结膜受到化学损伤,眼压亦轻微上升。被告所淋泼的液体经化验后证实是盐酸(英语:hydrochloric acid)。
林指自己与被告素未谋面,亦没有任何金钱及感情瓜葛。而被告于2018年5月6日晚上6时许,再度以过去犯案时的衣著到访林的店铺,但当值保安员发现被告后立即报警,警员到场后在被告袋中搜出一瓶以玻璃瓶装起的盐酸,被告被捕后指:「系呀!我嗰日系用镪水淋佢!我今日再嚟系想淋多佢一次!」,又在录影会面中指出她向林淋镪水的原因是因为林「又老,又肥,又矮,又样衰」。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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