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男生认无牌管有爆炸品违禁武器 判感化一年

2019-08-27 12:57

被告冼钊霆被判处感化令后离开法院。萧文轩摄
被告冼钊霆被判处感化令后离开法院。萧文轩摄

16岁品学兼优男学生本年初寓所在西湾河太安楼寓所内被搜出多支枪械、胡椒喷雾和易燃粉末等违禁武器,他早前承认无牌管有枪械、管有爆炸品和管有违禁武器共三罪。鉴于区域法院现正审理一宗有关电枪案件,聆讯中各专家证人对电枪定义有所争议,控方申请修改控罪,不起诉男童管有2支电枪,其馀控罪维持。罗德泉裁判官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参考感化报告,下令男童遵守一年感化令,期间须按感化官要求,参与一些有助更生的社区服务计划。

被告冼钊霆被承认2019年2月20日,在‪‪香港岛西湾河太安楼‬一单位无牌管有一支长枪型气枪连6个弹夹、一支胡椒喷雾。有关武器均在内地或网上购入。冼亦被控于同日同地管有86克粉末内含硝化纤维素、101支电火柴、一个无线发射器及一个连同2个电池的无线接收器,部分违禁品为易燃物或有爆炸性。冼另被控于同日同地管有3把以弹簧露出刀刃的刀及一把重刀力。

法庭记者:萧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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