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文远获撤控律政司申上诉遭驳回 官指没构成严重不公
2019-08-27 12:04
社民连主席吴文远于16年立法会选举投票日,趁时任特首梁振英到罗便臣道投票站时,涉嫌向梁投掷「臭鱼三文治」,梁弯身避过,惟三文治掷中站在梁身后的署理总督察。吴起初被裁定普通袭击罪成判囚三星期,后来上诉得直获撤销定罪和刑罚。律政司不服裁决而向终审法院申请上诉许可,申请于上周遭驳回,令吴文远终极胜诉。终审法院今下判词指案件没有构成严重不公,故没有被律政司所提出的论点说服。
包致金非常任法官在判词中指出,高等法院原讼庭法官邱智立判吴文远上诉得直时,指律政司理应控告吴文远袭击梁振英而非其身后督察。就法律论点而言,律政司指法庭在早前的上诉聆讯时未能道出所有论点,惟包致金指呈堂的三个终院案例已令答案呼之欲出,而且令律政司提出的论点不具争议性,故不能批出终院上诉许可。而在有实质及严重不公的层面,亦不足以说服终院批出上诉许可。如律政司怕上诉得直的案例令其表达意见的权利造成不利先例,故强调控辩双方均有表达意见的权利,以除律政司的担忧。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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