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药神」引发社会关注 人大新例放宽进口药物规管
2019-08-26 21:25
电影《我不是药神》因反映重病患者「生不起病」,「买不起救命药」等议题,引发社会关注。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表决通过修订「药品管理法」,修订后的法例确定假药劣药范围,不再对进口未经批准的境外合法药品列为假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称,「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回应了电影《我不是药神》反映出的问题。」。
去年上映的《我不是药神》取自真实题材,讲述一名穷困潦倒的保健品商贩,因成为印度仿制药「格列宁」的独家代理,被得到救治的白血病病人称为「药神」,但最后却入狱。故事体现了内地重病患者关于进口「救命药」买不起、拖不起、买不到等诉求,引发舆论热议,同时也受到官方重视,总理李克强亲自批示,推动相关措施加快落到实处。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其中一系列修改回应了相关热点问题。如与修改前相比,进口国内未批的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官员袁杰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这次对假劣药的范围进行修改,没有再把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列为假药,这就是回应了民众的关切。同时,对于进口少量境外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这是时隔18年后,中央再次对药品管理法进行全面修改。
新法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将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及违法所得,并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并处以药品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针对假药,劣药问题,若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规定标准不符,含量不符,或出现冒充,变质,污染,未进行有效验证,或擅自添加辅料品的药品等,均被视为假药劣药。
新法同时规定,从境外进口药品,必须要经过批准。「这是本法所作出的规定,这是一个原则,没有经过批准的,即使是在国外已经合法上市的药品,也不能进口。」袁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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