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港铁禁制令禁止阻碍铁路正常使用 有效期至本月30日
2019-08-26 12:29
港铁上周五入禀高等法院申请临时禁制令,并于当晚透过紧急非公开聆讯获批,禁止任何人士非法及蓄意阻碍或干扰整个铁路网络,损坏任何财产或列车,或故意干扰车站内的运作及任何港铁人员工作。获批的临时禁制令有效至本周五(8月30日),即港铁需于周五到庭为该禁令申请延期。
原告为香港铁路有限公司(简称:港铁),被告为非法及恶意阻碍或干扰港铁正常运作的人士、非法及恶意破坏港铁站内任何财产的人士、非法及恶意在任何港铁站内造成滋扰的人士。
入禀状内容与已上载至港铁网站的临时禁制令法庭文件大致相同,入禀状指被告违反《香港铁路附例》并造成公众妨扰,冀法庭下令禁止被告作出以下行为,包括:非法及故意阻碍或干扰整个铁路网络(重铁及轻铁)车站、列车、机场快綫以及高速铁路西九龙总站的正常使用,阻碍列车关门,不洽当地按紧急按钮,不洽当地阻塞地铁路轨,刻意不遵从港铁如撤离车厢或车站等官方指示,阻碍港铁职员工作,破坏任何地铁站内包括车厢、垃圾桶、消防栓等财产,在地铁车站内使用任何威胁、辱骂,淫亵或令人反感的语言,在地铁车站内游荡,以及煽惑或协助他人作出上述行为。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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