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警:太古站射胡椒球属安全距离 在密集环境可使用

2019-08-19 17:58

警方指当晚正准备拘捕,不是驱散。
警方指当晚正准备拘捕,不是驱散。

警方今午召开记者会,回应过去周末的示威活动,传媒追问警方8.11晚在太古站发射胡椒球是否合理、警员在近期示威活动中不出示委任证等问题。

行动部警司方志坚表示,公开警方武器的最低射程及最远距离等会影响警方战术部署,惟根据生产商指引,警方当晚是在安全距离下发射。方续指,胡椒球枪与一般枪械不同,没有穿透性,当胡椒球接触身体或硬物便会爆开,释出催泪烟。从不同片段判断,当时警员在与示威者保持1至2米距离,符合生产商指引的安全距离。

传媒又问到在港铁站内发射,环境是否合理。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则说,当时警方不是驱散,而是希望拘捕示威者。谢续指,胡椒球枪属低伤害性可作短距离发射武器,且在密集环境可使用,胡椒球枪以气体加压器打出球状物,粒状子弹亦局限击中位置,产生类似催泪水剂效果,但有别于水状弹药,而且目前未有相关受伤报告。

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媒体联络及传讯)江永祥回应委任证问题,指警方拘捕时会表明身份,但便装警员执行驻守工作时,不一定要展示;而军装警员的制服已可清楚识别警察身份。

江又解释3种不出示委任证的情况,包括情况不容许,如警员当时正与犯人纠缠;展示影响行动或人身安全,如乔装警员正进行打击毒品任务;要求不合理,若一班军装警员正扫荡示威者,不可能逐一出示。至于速龙小队被指制服上没有警员编号,江指属于战术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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