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女子中弹眼球爆裂 李家超:警告后仍在场应自己评估风险

2019-08-12 19:25

李家超称,警方作出警告前,已有足够时间让在场人士离开。
李家超称,警方作出警告前,已有足够时间让在场人士离开。

有女子昨晚在尖沙嘴示威中被击伤眼部,右眼球爆裂,视力或永久受损。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相关人士在警方作出警告后仍在场,应自己评估风险。

李家超指,警方目前仍未接到相关报案,难以作出调查,并呼吁受伤人士报案,以调查其受伤源头、位置,以及受伤原因等,并指有不同消息指是警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她受伤。他又指,警方在使用武力前已作充分警告,在场人士应离开,警方行动时会考虑一系列因素,减少受伤情况,并指相关人士在警告后仍在场,应自己自己评估风险。他重申,警方作出警告前,已有足够时间让在场人士离开。

受伤女子视力或永久受损。
受伤女子视力或永久受损。
李家超(左)呼吁伤者报案,以调查其受伤源头及位置。
李家超(左)呼吁伤者报案,以调查其受伤源头及位置。

警务处助理处长(行动)麦展豪在另一个记者会上表示,并无确实证据,证实女子眼部受伤原因与警方执法有关。

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指,警方事后收到不同相片,部分照片中显示女子身旁有眼罩,内在有状似布袋弹的物体,惟警方翻查电视直播片段时,未有发现相关情况,警方需要时间去了解有关照片的精确度及真实性。警方目前会继续搜集相关资料,如果受伤女子乐意提供资料,警方都会积极跟进,即使对方未有提供仍会继续了解。

建立时间: 1815
更新时间: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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