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2人涉参与「游击战」 保安员仍留院音响师涉藏武器准保释

2019-08-12 17:24

被告姚子浩。
被告姚子浩。

昨日深水埗及港岛东分别就反对逃犯条例修订再游行,警方无准出「不反对通知书」,示威者到多区进行「游击战」,其中两男子被捕,保安员被控袭警、及管有爆炸品两罪;另一音响技术师则被控藏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支丫叉,但就未有从他身上搜出弹珠。

两名被告分别为25岁保安员张汉东及22岁音响技术师姚子浩,张被控袭警及管有爆炸品2罪,控罪指,他于2019年8月11日,在港铁黄埔站A出口内袭击警员卢振业,并明知而管有爆炸品,即酸钾和糖。

姚则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控罪指他于同日在港铁黄埔站A出口内的公众地方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攻击性武器,即一个自制发射器。

男保安张汉东因不适仍要留院观察,今缺席聆讯,控方申请押后至8月16日或更早时间出庭应讯,期间交由警方看管。

而音响技术师今毋须答辩,控方表示警方须作进一步调查,申请押后至10月8日再讯,不反对被告保释候讯。辩方大律师指被告须于夜更工作,提出被告不须守宵禁令,但遭裁判官拒绝。最终他获准以5000元保释候讯,住在报称地址,不可离港以及每周须到元朗警署报到,并须遵守晚上12时至翌日早上6时的宵禁令。

法庭记者:陈紫君 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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