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以合适武力进行驱散 警方:作呼吁后有足够时间让市民离开现场
2019-08-08 17:11
政府修订《逃犯条例》惹来争议,激起连串示威抗议,更爆发流血的警民冲突。警方表示,以合适武力进行驱散行动。
被问及防暴警察在驱散行动时,在公园、行人路等地驱散路人时,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表示,警方在使用任何暴力或进行清埸时,会先在现场进行大型通知或呼吁,包括以大声公、广播器及举旗等,亦会在社交媒体上发文,希望市民尽快离开现场或避免在现场出现。他又指,警方作出相关呼吁后有足够时间让市民离开,并指警方以合适武力进行驱散行动,并呼吁当区市民若看到有暴力事件出现,或看到警方作出呼吁时,应尽快安全离开现场。
另外,被问到早前一名13岁女童声称买书路过时在天水围被捕后,并指警方当时没有适时通知其家人。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媒体联络及传讯)江永祥表示,该名女童当日在下午1时被警方拘捕,并在下午2时被带回警署。他又指,天水围的被捕人数众多,已尽快安排会见律师及监护人,并指在人手安排后「有快有慢」。他强调,会确保每名被捕人在得到法律权益,并指在录取口供前,有让该名女童与家长及律师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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