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孻仔呃签文件骗业权 八旬老妇供称目不识丁不懂文件内容
2019-08-06 17:06
八旬老妇声称自己2010年在孻仔的误导下,签署了一份文件与孻仔平分祥和苑居屋业权,事件揭发后孻仔不但不愿迁出,而且不肯恢复其母亲的单独业权。母亲遂入禀法庭要求要求法庭颁令儿子将业权转回她名下,案件今在区域法院开审。母亲自认目不识丁,不懂得阅读文件内容,有律师行代表尝试解释内容欲遭媳妇叫止。
原告黄秀枝,被告为黄秀枝的孻仔黄振衍。现年已86岁的黄母出庭供称,自己一共育有两儿四女,惟长子已过身。黄母声称2010年在孻仔的陪同下,到乐华邨房屋署签署文件,而当时黄母并不清楚该文件是作确认与孻子分让黄母持有的祥和苑居屋单位一半业权。孻仔当时又表示,为方便其孩子上学,他们一家有意搬到与黄母同住,讹称倘若黄母不愿签署该文件,他便需要补缴地价。黄母最终完成签署。
黄母续指同年四月,与孻仔去房屋署之前,一名自称是律师楼代表的陌生女子登门拜访她,并要求她签名核实文件。黄母当时因爲其祥和苑的寓所出现渗水事故,暂住孻子家两天。由于文件以英文书写,黄母无法理解内容。律师楼代表欲解释内容,却遭在场的媳妇叫止:「个个女人(黄母)都无文化,洗乜同佢解释!」黄母承认曾立遗嘱,但已亲手撕毁作废,并承诺从此不再立遗嘱。遗产分配由五位子女决定。
黄母承认曾委托「写信佬」,撰写一封家书给当时与孻仔关系紧张的媳妇。书信中提及黄母他日百年归老后,其祥和苑的单位会归孻子和其妻子所有,信中措辞优美,运用多种谚语云云。黄母强调她当时只委托「写信佬」代笔希望他们夫妻早日和好如初,其馀内容一概否认。黄母表示自己目不识丁,从未接受正式教育,又岂能念出信中「柳暗花明又一村」、「竹篮打水一场空」等句子。
下午被告方律师盘问黄母提出,当黄母2010年4月在房署签署业权转让申请书时,有房署职员在旁。黄母同意,但她补充职员在旁默不作声,没有向她解释申请书内容,而她对「补地价」、「长命契」等词语一窍不通。同年年尾,黄母到孻仔家暂住时被一名陌生女子登门造访,要求她签署申请书,遭在场媳妇叫止并揶揄「无文化」。被告律师质问黄母为何不反驳,黄母晦气回应:「我未读过书,的确系无文化。佢(媳妇)话到我无文化,米算数罗」。
法庭记者:萧文轩
建立时间:14:39
更新时间: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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