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雄涉抢马绍祥文件案 上诉庭今审理

2019-08-01 11:25

梁国雄抵达上诉庭外。刘晓曦摄
梁国雄抵达上诉庭外。刘晓曦摄

社民连成员「长毛」梁国雄在2016年11月仍是立法会议员时,涉嫌在立法会会议上抢去时任发展局副局长马绍祥桌上的文件,被控藐视立法会罪。裁判官去年裁定《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中第十七(C)条藐视罪不适用于立法会议员,律政司便向高等法院上诉,案件排期至今天于上诉庭审理。

《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17条(C)中指出,任何人在立法会或任何委员会举行会议时,引起或参加任何扰乱,致令立法会或该委员会的会议程序中断或相当可能中断,即属犯罪。但另一方面,《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第三条则保障任何议员在出席立法会或任何委员会会议时,可免因刑事罪行而遭逮捕。

上诉方律政司告上诉庭提问,第17条(C)所指的「任何人」是否代表所有非立法会议员,而「会议程序」是否只代表任何在宣誓下作供的程序。代表梁国雄的答辩方则指第十七条(C)所指的任何扰乱范围甚广,律政司则问道是否只要是立法会议员,议员在立法会或委员会会议时犯任何法均可免疫。

法官押后案件至中午12时再续,以待律政司修订其提问。

法庭记者:刘晓曦

建立时间:09:07
更新时间:11:25

梁国雄、马绍祥(小图)。资料图片
梁国雄、马绍祥(小图)。资料图片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