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琦遭判刑 欧盟要求中国立即放人

2019-07-31 04:12

中国维权人士黄琦遭判有期徒刑12年。资料图片
中国维权人士黄琦遭判有期徒刑12年。资料图片

针对中国维权人士黄琦遭判有期徒刑12年,欧盟对外事务部今天要求中方立即放人,并呼吁中国保障公民权利及遵守国际法义务。

黄琦为中国「六四天网」创办人,其于汶川大地震后率先披露灾区豆腐渣工程,他于7月29日被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罪名包括「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及「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欧盟对外事务部发表声明,指剥夺黄琦的人身自由属于任意拘留,违反《世界人权宣言》。声明呼吁中国尊重中国宪法所保障的公民权利及遵守国际法义务,并促请中国立即释放黄琦,及其他被拘留和被定罪的维权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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