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9】港交所谴责奥玛仕董事

2019-07-30 10:26

港交所上市委员会谴责奥玛仕国际(00959)数名现任董事违反《上市规则》及《董事承诺》。该等董事包括执行董事吴文新、吴慧仪、独立非执行董事杨佩娴、李志辉及施念慈女士。 港交所表示,董事须对发行人的财务报表负责。他们必须按《上市规则》规定,以应有的技能谨慎和勤勉地负责发行人的财务汇报事宜。董事必须适时采取实质行动,解决致使发行人财务报表内出现核数师不发表意见声明的问题。 港交所称,有关董事未有就以应有的技能谨慎和勤勉地履行其责任,违反《上市规则》及《董事承诺》。(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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