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贵子等6人涉串谋欺诈 分两案各转交区院处理
2019-07-24 16:51
康宏环球前执行董事曹贵子因涉嫌隐瞒自己董事身分,本年5月被控一项串谋欺诈罪后,今再有多4名前高层和1名证券公司总经理卷入「康宏风暴」被起诉。5人分两案,连同曹贵子一共6人今东区裁判法院应讯。裁判官应控方要求,将曹贵子案与其中一案合并,并押后案件9月2日再讯,以准备文件将案转交区院处理。另一案涉及四名高层涉嫌串谋隐瞒债券真正配售代理,导致另一证券公司支付合共超过4960万元的佣金。第2宗案件也获押后至下月23日以待安排转交区院。其中只有康宏环球女前首席财务总监陈丽儿同是两案的被告。各人均获保释候讯,期间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曹贵子获准以现金200000元保释外出,其馀人士各以10000元保释。两名控方证人会是被告同事,裁判官下令被告不得与该2名同事讨论案情。
控罪经合并后,就首宗案件,55岁曹贵子、46岁陈丽儿和51岁陈毅凯被控一项串谋诈骗。3人分别报称商人、时任首席财务总监、和时任公司董事。3人涉嫌于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一同串谋诈骗联交所、康宏理财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上市公司康宏」)以及其董事局及股东,即不诚实地隐瞒或没有披露根据(《上市规则》)曹贵子一人,属上市公司康宏的主要股东或董事,另隐瞒或没有披露康宏财务收购信盈国际属一宗关连交易;及导致康宏财务在上市公司康宏没有遵照《上市规则》就关连交易规定的情况下,于2016年9月5日收购信盈国际。
至于另一案件,除了陈丽儿,44岁麦光耀、40岁黄淑安和48岁李易明被控一项串谋诈骗。后三人分别是康宏理财控股有限公司前执行董事和前经理;以及鼎成证券有限公司总经理。4人隐瞒康宏证券为「上市公司康宏」债券的真正配售代理,导致鼎成损失合共超过4960万元的佣金。
控罪指4名被告于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期间,一同串谋诈骗联交所、上市公司康宏以及其董事局及股东,即不诚实地导致上市公司康宏与鼎成签订协议书,声称委聘鼎成为配售上市公司康宏发行的债券的配售代理;安排鼎成与康宏证券签订协议书,声称委聘康宏证券为该等债券的分配售代理;以及隐瞒或没有披露康宏证券事实上是该等债券的真正配售代理,而根据(《上市规则》),康宏证券为上市公司康宏的关连人士;导致上市公司康宏透过鼎成向康宏证券就配售该等债券,支付合共超过4960万元的佣金。
法庭记者:萧文轩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