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名二胡大师宣传演奏会 音乐艺术学院董事判80小时社服令

2019-07-10 10:55

二胡大师被盗名作虚假宣传案判刑,(左)被告欧阳咏琴。
二胡大师被盗名作虚假宣传案判刑,(左)被告欧阳咏琴。

二胡大师父子王国潼及其儿子王憓去年被盗用名衔及肖像,为一场声称由「法国五月」支持、‪香港音乐艺术学院‬举办的演奏会作宣传,惟二人从未答应出演,「法国五月」亦未支持该节目。涉案‪香港音乐艺术学院就两项‬提供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服务传票控罪被罚款共1万元,‪其董事‬亦就两项相同控罪被判处80小时社会服务令。

被告在庭上承认自己疏忽和「蠢」,主任裁判官吴蕙芳对被告表示:「蠢咗就唔可以再蠢,要学聪明啲」。吴官又指被告的财政状况似乎不太理想,劝导被告要面对现实,指举办免费音乐会甚至利用自己积蓄来举办是「非常崇高」,惟「理想还理想,现实终究喺现实」,吴官随后警告被告若「再犯就喺故意」。由于被告的报告内容正面,故判处共80小时社会服务令。

而有关‪香港音乐艺术学院的两项‬传票控罪,被告向吴官求情「可唔可以罚少啲」,最终吴官判处涉案公司就两项控罪各罚款5000元,从保释金中扣除,共付9000元。

48岁被告欧阳咏琴,报称音乐家,控罪指她于2018年4月30日至6月1日期间,向消费者虚假地宣称两场于2018年6月1日和6月2日在尖沙嘴文化中心音乐厅举行的演奏会,是由「法国五月」支持,又宣称6月2的演奏会表演者为二胡大师王国潼和王憓。

法庭记者:陈紫君

被告欧阳咏琴。 资料图片
被告欧阳咏琴。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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