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促警按通例展示委任证 民权观察:高度关注记者被粗暴对待

2019-07-08 15:10

民权观察促请,警方指示前线警员按《警察通例》展示委任证。资料图片
民权观察促请,警方指示前线警员按《警察通例》展示委任证。资料图片

《逃犯条例》争议不断,有团体昨在尖沙嘴发起游行,有游行人士入夜后未散去,占据油尖旺道路,与警方爆发冲突。民权观察指,昨日曾派员观察一个由尖沙嘴梳士巴利花园前往高铁西九龙站的游行集会,以及在油尖旺一带的相关示威活动,注意到多次有示威者质疑为何便衣警员在执勤期间未有展示委任证,并促请警方指示前线警员按《警察通例》展示委任证及保障新闻自由。

民权观察指,昨日下午2时30分至晚上午夜12时,曾派出人权观察员观察一个由尖沙嘴梳士巴利花园前往高铁西九龙站的游行集会,以及在油尖旺一带的相关示威活动。民权观察续指,注意到多次有示威者质疑为何便衣警员在执勤期间未有展示委任证,并认为警方有责任确保前线警员遵循《警察通例》规定,在执勤期间展示委任证或警员编号。

民权观察又指,《警察通例》1-02、20-3、20-14段规定《警察通例》属强制规定,不遵从者可能须被纪律处分;警务人员在市民要求下有责任透露警员身份;而便衣警员在行使警权时必须表明身分及出示委任证,并须将委任证挂在显眼的地方,让人易于辨认。

民权观察表示,便衣警员在执勤期间未有展示委任证的问题已多次发生,质疑警方的行动指挥官是否默许或曾指示前线警员在处理昨日的示威活动时,可以不遵循《警察通例》的要求。另外,民权观察亦指,高度关注有记者指昨晚曾遭警员推撞及粗暴对待,并指《警察通例》39-05段列明,警务人员须以互谅互让的态度,尽量配合传媒工作;以及不应妨碍传媒的摄录工作。民权观察促请,警方的行动指挥官必须确保前线人员的行为符合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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