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不文明行为」整治 公共场所赤膊光膀或要被罚款
2019-07-03 16:37
近日,山东济南开展不文明行为夏季集中整治,将公共场所赤膊光膀、脱鞋晾脚、随意暴露等夏季高发的不文明行为列入整治当中。昨日,济南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回应表示,城市文明和每个人息息相关,少数不文明行为会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整治活动希望能够提升整体的市民素质。
据悉,此次集中整治包括公共场所衣著不整,特别是在公园、广场、社区、公交车、景点景区等人流密集区域,赤膊光膀、脱鞋晾脚、随意暴露;在河道及泉池内游泳、洗澡、泡脚、洗刷衣物,在泉水直饮点用大桶接水、洗脚冲凉;公共场所不自觉排队、争抢吵闹、大声喧哗、禁烟场所吸烟,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车窗抛物、乱停乱放和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乱穿道路;以及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躺卧坐椅、乱贴乱画、乱挂乱晒、占道经营、不文明养犬等。
有网民认为,不少人在夏季赤膊光膀子确实影响美观,整治有利于消除不文明现象。但也有人提出,有人夏季光膀子是为了凉快,认为这样的整治没有用。
除了济南以外,全国多地均出台措施整治不文明行为,据天津市政府网站消息指,今年5月1日起,《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在公共场所赤膊的,不听劝阻的,由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元(人民币,同下)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据了解,今年5月,天津静海警方以及和平警方均分别对赤膊男子给予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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