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律政司:执法机关有需要才转交独立决定 无合理机会定罪不检控

2019-06-27 18:58

大批示威者包围律政中心。
大批示威者包围律政中心。

大批示威者今日包围律政中心要求会见律政司司长郑若骅,郑若骅至今一直无露面,律政司透过发言人傍晚发出新闻稿,表示对于有示威人士要求律政司就尚未完成调查案件不提出检控,所有案件的调查工作由执法机关负责。调查完毕后,执法机关有需要时才会交予律政司独立决定是否提出检控。

律政司重申,就每宗案件的刑事检控决定,律政司必须按证据、适用法律和《检控守则》作出。除非有充分可被法庭接纳的证据,令案件有合理机会达致定罪,否则律政司不会提出检控。如有充分证据进行检控,律政司会继而考虑作出检控是否符合公众利益,包括罪行的性质、严重程度及疑犯的态度或心理状况等。

律政司强调,无论任何人就任何事件如何定性,均不影响律政司根据《基本法》第63条进行刑事检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律政司强调,政府已完全停止《逃犯条例》的修订工作,本届立法会会期明年7月结束,条例草案届时将自动失效,特区政府会接受这事实。发言人呼吁示威人士表达意见时要和平、理性和顾及其他人的需要。

警员在场驻守。
警员在场驻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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