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品牌FUCT似粗口谐音 获美最高法院批准注册商标
2019-06-25 22:32
美国专利商标局以商标含有不雅字词为由,拒绝接受谐音近似脏话的服饰品牌FUCT申请注册商标,最高法院周一在这宗涉及言论自由的案件中,做出有利FUCT的判决,允许FUCT以此为商标。
最高法院以6票对3票,驳回联邦政府以商标带有「不道德」或「令人反感」的文字为由,而拒绝申请注册商标的规定。法院裁定,这类禁令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明订保障言论自由的原则。法官阿利托说,禁止FUCT注册商标等同于「观点歧视」,形容:「观点歧视是毒害自由社会的毒药」。法庭多数意见认为,含有「不道德或令人反感」文字的禁令过于广泛。
洛杉矶艺术家兼设计师鲁内蒂(Erik Brunetti)1991年创立这个街头服饰品牌,2011年向美国专利商标局(PTO)提出申请,欲将FUCT注册为商标,却被拒于门外,因此决定告上法院。布鲁内提说,这个品牌的读法是4个字母分开来念,也就是F-U-C-T,不过法院说,「你也可能会以不同的方式来念,倘若如此,你并不是唯一的」。美国民权联盟聘请的律师赛克斯乐见这项裁决,赞扬这是「第一修正案的胜利」。赛克斯在声明中说,政府官员不应根据自身观点评断哪些言论「令人反感」和「不道德」,是否值得商标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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