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批准换法官 张震远涉串谋诈骗案明年1月开审为期30天

2019-06-24 13:33

被告张震远。  刘晓曦摄
被告张震远。 刘晓曦摄

张震远涉嫌诈骗财务公司贷款及与下属串谋诈骗证监会案订于‪下月2日‬开审,辩方早前指主审法官陈广池存有偏见而要求换官,控方当时亦同意辩方申请。陈官经考虑后认为辩方只有薄弱的证据指官有偏见,但考虑到控辩双方共同申请换官,故决定不情愿地避席并让案件交由另一名法官审理,案件押后至2020年1月7日,届时将作为期30天的英文审讯,预计案件于2020年2月19日完审。

陈官在庭上表示,辩方提出换官申请时指鼓励认罪的同案被告商交所时任财务总监蔡达英与警方合作,录取口供以协助调查本案。辩方表示陈官更曾指张震远「一位具影响力的人物」,又指担心蔡达英作供期间的安全问题。但陈官表示蔡达英认罪时只想尽早判刑以便重新生活,但当天突然转軚愿意作供,而蔡自2013年被捕后显然需承受庞大压力,法官正常做法均会询问同案认罪被告会否与警方合作,如协助查案及后或会成为减刑因素。

陈官指明眼人会视蔡愿意作供协助调查是表现其悔意,亦节省时间直接把蔡的判刑押后至张震远案完审后,蔡的供词相信能协助调查真实事件,亦有助成为蔡的减刑因素,又能反映社会公义。陈官指出辩方于今年4月已向法庭申请押后案件审讯但被拒,而陈官作为专业法官审视申请时亦会格外小心。

陈官指辩方提出陈官有偏见一事的理据毫不稳固,理应为免延迟案件及增加讼费而辩方拒绝换官申请,惟控方清楚表明支持辩方的换官申请,令申请变成控辩双方共同提出,陈官只好勉为其难避席,让另一个法官审理本案,张震远期间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外出候审。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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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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