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保安局回信立法会秘书处 不建议以「域外法权」处理陈同佳案

2019-06-21 16:12

涉台湾谋杀女友潘晓颖的20岁男子陈同佳(近镜者)。资料图片
涉台湾谋杀女友潘晓颖的20岁男子陈同佳(近镜者)。资料图片

政府修订《逃犯条例》引起轩然大波,特首林郑月娥早前现身向市民致歉,并坦言遗憾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今年10月获释前,政府都无法律基础去处理案件。公民党党魁杨岳桥早前亦提出以「域外法权」方式解决问题,建议赋予香港法庭权力处理港人在海外触犯的凶杀及误杀案件。保安局今日则回信予立法会秘书处,不建议采纳以域外法权方式处理陈同佳案。

保安局在回信中表示,相关法案不涉及公共开支、政治体制及政府运作,并指相关法案涉及不政府政策,并会对香港的刑事法律、制度及政策带来根本的影响,不能轻率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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