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涉妨司法公正 证人:被告指付和解费后证人就唔会出庭

2019-06-19 16:39

鲍伟士被控两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
鲍伟士被控两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

54岁英籍律师鲍伟士涉嫌于2010年先后向两名律师提出以3800万元之作民事案和解款项,还证人不指证被刑事检控串谋诈骗的永辉建筑前副主席郑洁贤。鲍伟士被控两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曾与被告联络的其中一名律师范家碧今出庭作证指鲍伟士当时发起律师间的小讨论,指出如郑洁贤愿意付出3800万元,证人便会留在司法管辖权以外的地方,并不会出庭指证郑洁贤。

控方证人范家碧律师出庭作证时表示,她当年与其他律师代表郑洁贤等其他证人,处理永辉建筑有限公司的清盘案,而永辉建筑及后先后改称为中富控股有限公司及粤首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相反被告鲍伟士所服务的礼德齐伯礼律师行则代表该些案件的清盘人。范指自己一直不知道其客人郑洁贤干犯任何刑事罪行,直至2010年2月25日她到高等法院处理有关民事案时才得知。

范指当时一班律师感到困惑并想道:「有咁多民事案未搞掂,点可以同时处理刑事案件」,被告鲍伟士便在法院大堂内向各律师提出,「其实依家最重要系个和解款项,只要支付和解款项,刑事案件的证人就唔会出庭作证」。范忆述当时大家讨论了约10至15分钟,鲍伟士则提出以3800万元作为和解款项,而范理解当时鲍伟士所指的「证人」正是其中一名清盘人Nicholas Hill。

控方已完成主问,案件明续,辩方律师将会盘问控方证人范家碧律师。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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