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驱散示威者行动拘捕11人 卢伟聪:警方已很克制
2019-06-13 18:32
警务处处长卢伟聪见传媒,交代昨日警方驱散示威者的行动,指昨日示威者有组织策划暴力行动,警方在生命受威胁下才使用适当武力,驱散行动历8小时,共拘捕11人,22名警员受伤。
卢伟聪表示,早上8时大批蒙面示威者冲出龙和道,作出挑衅行动,但警方已很克制及有指引应付特殊情况,但至下午3时多,多批示威者有组织有策划地以铁枝、木板、砖头等攻击警方防线,警方在生命受威胁,及保护立法会大楼,才使用适当武力,昨日使用的装备,包括催泪弹、手掷催泪弹,橡胶子弹及胡椒喷雾等,以低杀伤力武器驱散示威者,经过8小时才完成驱散。行动中拘捕11人,涉及公众地方扰乱秩序、非法集会、袭警,以及与暴动相关罪行,共有22警员身体有不同受伤。
他澄清,警方昨日下午约3时半定性事态为「暴动」,但昨日下午他因英文翻译表达不好使用了「骚乱」字眼,但实质指「暴动」。
他呼吁市民平心静气表达意见,勿作出暴力行动,同时警方会进行检讨,以作为日后类似情况的借镜。
卢伟聪表示,难以断定不会使用实弹射击,举例有人燃烧汽油弹或者手持土制炸弹,警方不能排除使用实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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