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街舞遭嘲笑 「刘马车」公众地方打斗表证成立
2019-06-06 16:06
自称「刘马车」的网络红人刘骏轩,年初在街头跳舞时疑因遭男途人嘲笑,双方起争执继而动武,二人均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打斗。刘今日于屯门裁判法院否认控罪后受审。叶啓亮裁判官裁定表面证供成立,刘坚称自己只属自卫反击。控辩双方均完成结案陈词,法庭将于本月25日作出裁决。
案情透露,刘为Youtube网络红人,以表演街舞成名。案发时,刘正于广场附近表演,却遭满身酒气、手持玻璃瓶的第二被告陈耀东挑衅,嘲笑刘。陈大声取笑刘时,内容夹杂粗言秽语,更对刘说:「拍得片就预左俾人X」,双方继而起争执后动武。
陈耀东早上于庭上作供时称当时有好多人嘲笑刘,自己曾上网看过刘的影片,觉得刘拍的影片「好好笑」,故一同参与嘲笑。后来刘用手提电话拍摄陈,二人「越哄越埋」,刘后来用手推陈的心口,令陈差点倒下,二人随后扭打一团。陈称刘「骑住」他,刘后来咬陈的额头使陈流不少血。二人扭打近5分钟。
辩方盘问时质疑对方当时受酒精影响使情绪高涨,行为失控,斥陈先「撩」刘,更用粗口侮辱对方,即使刘警告他要尊重别人他亦置若罔闻。辩方又指陈连为何起争执、如何落地都无一记得,质疑陈当日其实「断片」。辩方更指实际上是陈「骑住」刘,刘无可奈何才咬对方,强调刘出于自卫。在辩方的盘问下,陈承认只自己因饮了酒而「high high」地,自己手持玻璃瓶挑衅对方在先,又承认了自己在打斗过程中使用了「暴力」。
刘在庭上自辩时形容陈当时为「一头丧失理智的野兽」,辩称自己若然不咬对方,根本不可能制止对方。刘透露二人扭打期间,陈不断拳击其头部长达30秒,而因陈的头部贴近他,他恰好发现有扳倒的机会,情急之下便咬下去。刘 强调自己是因为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才会出口咬人,属于自卫。
控方结案陈词时指即使刘出于自卫,但其行为属于过度暴力。辩方结案陈词时则重申刘是出于自卫才会咬被告,形容用牙齿咬人是一个防御性的行为,只有感到绝望的人才会用口咬,以绝地反击,强调刘没使用仼何过度暴力。辩方又质疑陈的口供的可信性,称不能完全依赖陈的证供,指出此案存有合理疑点。
23岁首被告「刘马车」刘骏轩,及24岁次被告陈耀东,两人被控于今年1月5日在天水围银座广场附近公众地方参与非法打斗。其中,陈于较早前获准签保守行为。
法庭记者:陈紫君
建立时间14:16
更新时间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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